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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举办2019年法律援助培训班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26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精神,9月24日至9月25日,安阳市司法局举办了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培训班。各县(市、区)司法局主管局长和科(股)长,市县案件质量同行评估专家、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和先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代表及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等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邀请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副调研员孙建同志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省法律援助中心马贞贞同志对《法律援助层级审批系统规范指引》和司法部最新《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质量评估标准(试行)》、省法律援助中心赵东方同志对《河南省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规则进行了详细解读,邀请安阳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苗婧同志对《认罪认罚的适用及相关问题》、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刘梦丹同志对《法律援助档案规范化管理》进行了专题授课。培训期间,参训人员还围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等内容进行了讨论,相互学习经验,总结反思工作。此次培训,提高了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能力,提升了参训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业务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安阳市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促进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提升全市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刘文英作了开班动员讲话并参与培训。她指出,当前,安阳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在高速推进,各级法律援助工作者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她强调,全体法律援助工作者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援助工作在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中的重要意义,做到思想上不忘初心,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援助工作者永远的价值追求;职责上牢记使命,切实把握法律援助的扶贫定位,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中心的规范化建设,让政府有限的援助资金惠及更多的弱势群体;工作中服务为民,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力争把每份法律援助都办成精品,办成让群众认可、人民满意的优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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