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1-02-03

  现就《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21〕4号)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积极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重要举措,对于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担当意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起草过程

  根据我市工作实际和袁市长批示精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有关科室参加的座谈会,对行政机关行政应诉若干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在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办公室和市司法局有关科室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降低全市行政机关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的具体措施(征求意见稿)》并书面征求全市有关单位意见。市司法局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逐条进行了研究,吸纳了其中合理意见建议,最后形成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包括三个部分。

  (一)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行政机关内部纠错机制。一是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积极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定期开展行政复议情况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县(市、区)政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推动县(市、区)政府有效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二是完善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市依法行政考核机制,科学制定考核指标,逐步提高依法行政考核占市政府工作目标的分值比重。三是涉及违法案件执法机关主动纠错。行政机关要对本机关的行政行为负责,畅通投诉渠道,完善内部纠错程序,对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主动依法予以纠正。

  (二)理顺执法司法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一是建立行政争议化解平台。建立“各级政府主导、政府法院共建”工作机制。建立由各级政府牵头、各级法院协建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平台。二是建立法律适用分歧沟通研判制度。涉诉较多的行政机关,针对相关领域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行政执法和行政诉讼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以及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分歧较大的问题,要积极与法院协调,进行座谈研讨,就法律适用问题达成共识,共同遵照执行。三是建立司法建议办理反馈制度。健全司法建议研究办理与及时反馈机制。行政机关对司法建议和典型案件中涉及到的个案问题,及时与法院沟通,认真研究,优化措施,主动协调解决。对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三)建立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长效机制,降低发案率,加大和解率,提高胜诉率,提升行政执法满意度。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严格落实上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规定,扎实做好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各项配套制度完善落实,进一步增强行政机关应诉意识,有效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二是建立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观摩制度,行政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可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参与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审理。三是建立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切实予以纠正,并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7号)的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安阳市司法局

  2021年2月3日


相关链接: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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