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建议提案
安阳市司法局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17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1-11-09

尊敬的尚高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司法温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压实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立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建军亲自挂帅担任组长,制定了《进一步深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从推动相关规章与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加强涉企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主力军作用、开辟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拓展公证服务企业渠道、提供高质量的商事仲裁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和法律服务质量的反馈评价工作等十个方面,对主要职能科室工作任务进行量化分解,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从源头上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

  1.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合法性审查和出台后的备案审查,着重审查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时,是否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自律监管机构的意见。今年以来共审查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26件,通过24件,认定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审查涉及营商环境的文件及会议纪要5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1条。收集、登记市政府文件32件,审核认定11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市政府文件33件。

  2.持续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纠错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理规范性文件审核反馈意见3件,先后对市公安局、北关区政府等单位的备案文件及时进行纠错,对全市47家单位2020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及备案情况进行了通报。

  3.扎实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围绕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相关规章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继印发《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安法政办〔2021〕8号)和《关于开展清理行政法规和规章中不合理罚款规定工作的通知》,对我市现行有效的300余件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涉企执法行为公正规范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夯实监督责任基础。成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相继出台“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及办法,将落实情况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全面清理、确认公告第一批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34家,指导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建立公开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执法流程图,梳理罚没清单3400余条。编印发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手册》1万册。

  2.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指导全市行政执法部门重新、全面修订或制定相关制度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梳理地方性法规5部,建立处罚裁量标准34条,梳理政府规章2部,建立处罚裁量标准3条。

  3.督促指导“互联网+监管”系统录入,确保我局各项数据及时录入系统。规范录入我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类等相关事项,确保每年主项覆盖率指标达到100%。对局机关持有执法证人员进行全面梳理,28人全部按要求注册完毕。加强数据填报情况通报,确保及时规范录入、主项全覆盖。目前相关数据填报情况如下:事项主项11个,覆盖11个,覆盖率100%。子项35个,其中行政检查10个,覆盖10个,数据量418个;行政处罚23个,覆盖0,数据量0;其他2个,覆盖2个,数据量2个。由于我局截止目前暂无行政处罚案件,所以行政处罚事项未能填报。

  (四)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和告知承诺工作,提高涉企事项办理效率

  1.建立完善相关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印发《安阳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13号),开展全市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确定保留证明事项39项,并向社会公布。8月26日,印发《安阳市市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的通知》(安法政办〔2021〕69号),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制定《关于做好安阳市司法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通知》,制作服务事项告知单,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实行一次性告知和手机“码”上告知。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7项,共包含14项证明事项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告知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的,司法局对其免于核查或者进行现场核查,最大程度提高办事效率。

  3.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落实数据共享责任,按要求提供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及公证员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等相关信息。加强部门间沟通配合,每年办理专职律师执业申请时向人社局发函统一查询申请人社保状况,避免群众多跑路。

  (五)积极发挥职能优势,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深化涉企法治宣传,营造尊商、安商、护商、亲商的浓厚氛围。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写入安阳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意见,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推进法治进机关。开通“安阳普法”官方抖音平台,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名律师讲民法典”“送法进千企”“防灾减灾•复工复产”等专项法治宣传活动,通过普法讲座、现场咨询、集中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开展涉企法治宣传。目前全市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2427次,走访企业3359家,政策宣讲1306次,法律咨询16676人次,录制展播民法典、复工复产系列法治宣传视频26期,观看量近3万人次。

  2.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平台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协调全市26家党政机关、部门建立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全市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含市本级)、122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部建设完成,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村(社区、矿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建成率达90%。整合全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降低企业寻求法律服务成本。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部增设一部“12348”热线为企业家提供服务。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请律师、办公证、求法援、找调解、寻鉴定、约仲裁”等与企业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在网络平台上一站式办理。

  3.采取多项举措,增强法律服务质效。市司法局制定了服务“万人助万企”十项措施,助力企业发展。持续开展“民营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今年以来,全市610名律师组建60支法律专业团队,与379家民营企业结为“一对一”法律服务关系,召开座谈会45次,审查法律合同220份,风险分析838次,提供法律意见538条,出具体检报告322份,代写法律文书110份。在各级法院建立律师调解室,广泛参与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求非诉方式和渠道解决纠份,为企业节省成本,减少诉累。拓展公证服务企业渠道,先后深入中国银行、中原银行、邮政储蓄、珠江银行、岷山集团、顺成集团、中储粮等企业,听取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公证法律方面的疑难问题,在服务方面实行“一次性告知”。开辟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企业及其员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成立安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企业家仲裁维权中心,开辟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商事纠纷化解的“快速通道”,成立林州仲裁分会,对林州建筑业开展“仲裁助企行动”专项服务。

  二、存在问题

  1.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需进一步加强。有件不备、制定程序不规范、超期报备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各地区、各单位、各部门备案工作开展不均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中存标准不统一、认识不一致等问题。

  2.法制监督工作需进一步规范。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进展不够全面,不同部门、不同系统、不同地区工作进展不一,效果参差不齐;实施“三项制度”不够深入,行政执法公示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执法全过程文字和音像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不够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方面督促指导不够。

  3.法治宣传工作需进一步拓展。普法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个别单位没有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法治宣传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运用新媒体,采取新方法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方面有待加强。

  4.在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上需要加强,公益法律服务的提供与企业时效性强的法律需要不够匹配。

  5.窗口“减证便民”工作有待改进,服务质量、办事效率有待提高,服务时间有待进一步灵活。

  三、下步打算

  1.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写入安阳法治社会实施方案,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督促指导,抓好责任落实。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机制、合法性审查会商机制、合法性审查工作流程、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等体制机制建设,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2.发挥职能作用。发挥我局全面依法治市、立法、法制监督、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管理等科室对全市工作的统筹作用,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公证、仲裁、法律援助、调解等科室的法律服务优势,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贡献法治力量。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全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让更多群众了解司法行政机关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承担的新业务新职能。坚持对不严格规范执法、损害群众利益的反面典型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利用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开拓普法阵地,创新智慧普法,送法进企,让学法用法成为企业和企业家的普遍认知和自身保障的重要举措。

  安阳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22日


版权声明      主办:安阳市司法局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05000015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豫ICP备2020029059号 

联系我们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亚临界路交叉口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