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疗保障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3

  1.利用医疗保障机构及服务窗口电子屏、宣传栏等阵地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加强系统内工作人员,定点医药机构、医药企业、用人单位、参保人员代表等的法治宣传教育。

  3.负责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版权声明      主办:安阳市司法局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105000015      豫公网安备 41050302000108号      豫ICP备2020029059号 

联系我们      地址:安阳市平原路与亚临界路交叉口西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