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在宗教场所普遍设置法治宣传栏(橱窗)等,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开展专项治理工作。配合政法机关对各种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犯罪活动的行为依法惩处,配合建设、规划等部门依法处置涉及宗教的违法建筑,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依法开展宗教活动。
3.组织开展我市“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等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