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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印发《法治安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
信息来源:安阳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日期:2022-04-22

  近日,中共安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法治安阳(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考核方案》是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的通知》(豫发〔2021〕31号)、《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安发〔2022〕5号)有关要求,为保证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而制定的。

  《考核方案》是十四五时期对法治安阳(法治政府)建设进行考核的总方案,解决了“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的问题。主要内容体现了四大特点:一是考核主体的多元化。考核主体由原来的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变更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组织实施。二是考核对象的广泛性。考核对象增加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工作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群团机关,中央、省驻安单位等。考核对象由原来的47个增加到79个。三是考核内容的针对性。采取“1+1+N”模式。“1+1”即加强党的领导和共同职责,是必考内容,其中共同职责包括完善监督体制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N”即分类职责,是加考内容,包括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科学立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是考核方式的科学化。在督导平台评价基础上,增加了实地考核和第三方满意度评估等方式,提升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五是考核结果认定和运用的严肃性。对考核等次不合格的,制发法治建议书,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器作用,通过考核层层传导压力,确保法治安阳(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为我市在区域竞争中出色出彩、领先领跑,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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