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2022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工作通报》
信息来源:安阳司法行政在线 发布日期:2023-06-02

  日前,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工作通报》(安法政办〔2023〕14号)文件,对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及清理工作进行了通报。

  2022年,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部门共受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5件,经审查通过32件,退回补正3件,认定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认定违法0件,超期报备8件。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三次全市范围内涉及“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内容的专项清理工作。综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履行情况、备案率、备案及时率、备案通过率及规范性文件历史文件补录情况,内黄县人民政府等6家单位领导重视、机制健全、衔接顺畅,落实工作有力,备案认真严谨,工作整体较好,位于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前列。

  通报梳理汇总了2022年度各单位备案及抽查文件审核反馈情况,并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要持续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二是要逐步落实“三统一”制度,做到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三是要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四是要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及时通过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备案。

  通报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实行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是行政决策的重要载体,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关系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整体水平和成效。全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进一步推进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安阳实践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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