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马某与郭某某因500多元发生口角,随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均有不同程度受伤。
光华路派出所调解员受理此案后,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郭某某表示,他曾在洗浴中心消费后因资金不足,试图让马某的妻子高某(洗浴中心大堂经理)为其签单记账,但遭到拒绝。随后,郭某某离开洗浴中心。一段时间后,马某因账单问题向郭某某索要钱财,两人因此发生冲突。
调解员在了解情况后,发现双方冲突的根源在于账单支付问题以及由此产生的误解和沟通不畅。面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冲突,调解员选择采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对郭某某母亲和马某进行劝导,详细分析双方当事人过错,明确指出各自在冲突中的不当行为。同时,积极倾听双方的想法和诉求,充分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心理感受,并给予合理的处理建议。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和不足,逐渐放下成见和敌意,开始寻求和解的可能。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本案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但是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开始时情绪都比较激动,给调解增加了难度。调解员不仅能够准确地把握争议焦点,而且善于根据当事人的情绪状态把控调解节奏,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时,调解员严明立场、坚持公正的态度,让双方清醒理智地回到调解正轨,最终在调解员的协调下,双方当事人依法、依规、依理自愿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