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12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8

农工党安阳市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强力推进法治力量下沉一线提升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效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联动机制,打造乡村法治建设新模式

  一是建立律警联动机制,形成乡村法治建设组合拳。整合司法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将村(居)法律顾问与村警务室深度融合,信息资源共享,乡村治理共担,做到基层吹哨,部门报道,下去一把抓,上来再分家,形成1+1大于2的效果。二是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全员下沉助力农村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建立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制度,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下沉到一线,实行一对一帮扶,形成机关围着基层转,基层围着群众转的工作局面。三是建立内外联动机制,激发农村依法治理内生动力。把提供法律服务与提升村民自治水平相结合,自身职能与村务工作相融合,内外联动,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打造基层依法治理共同体,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一体化氛围。

  (二)建强“法律明白人”队伍,护航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严格遴选。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换届,严格推荐程序,从党员干部、创业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中等优秀人群中遴选“法律明白人”,考核合格后颁发证书和徽标,亮明身份,持证上岗。目前全市备案“法律明白人”12594人,实现每个行政村(社区)不少于3名“法律明白人”目标。二是提升素质。将“法律明白人”培育与党史学习教育、平安志愿者培训、安全生产培训、反诈培训等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律明白人”队伍素质,使其成为法律法规“讲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传递员”、法治活动“组织员”、法治创建“监督员”、法律援助“引导员”。三是发挥作用。建立选树典型、评比表彰机制,组织“法律明白人”参与“送法下乡”“宪法进万家”等活动,发挥“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三熟”优势,积极投身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工作中,2023年共提供法律咨询30万余人次、调解矛盾纠纷2.2万余件、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册。

  (三)破解农村矛盾调处难题,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一是建立三项机制,破解力量不足难题。建立排查化解多调联动机制,打破地域、部门界限,分别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建立“诉调”“警调”“访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做到三个坚持,破解矛盾纠纷发现难题。坚持关口前移,将矛盾发现在萌芽,控制在基层。坚持主动作为,将经济困难家庭、独居人群、特殊人群、社会闲散人员等作为重点走访对象,在解答咨询和走访群众中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线索。坚持正面引导,举办“家和万事兴--家教家风主题展”,开展“平安和睦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引导群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庭内部。三是抓好三个环节,破解矛盾纠纷化解难题。抓好排查环节,逐案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战,明确化解时限,进行销号处理。抓住调解环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化解专项攻坚活动,建立“听证调解”机制,达到“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抓住回访环节,定期回访矛盾双方,防止出现纠纷反弹,创建“法律援助+心理救助+家庭援助+教育扶助”四位一体帮扶模式,做好矛盾调处后半篇文章。

  (四)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探索法治乡村建设新途径

  一是聚焦基层治理难题,实现问题解决“有章可循”。依据村规民约化解矛盾纠纷,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发展之路。二是实行“四步工作法”,让村民感受到公平公正。“四步工作法”避免了村规民约的违法性、盲目性,凸显出村规民约的合理性、可行性。三是推动“三治”融合,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村规民约的实施,使得公序良俗在日常生活的应用中有了具体依据。村规民约的可操作性,填补了法律管辖的空白。村规民约的修订执行,逐步提高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有效破解了当前基层治理工作中的难题,村民法治意识日渐浓厚,基层治理井然有序,村风民风淳朴向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民心,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分布不均,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较为紧缺。二是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信息化程度不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不断提高乡村建设法治化水平,以便捷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的法治保障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一)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建立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流动机制,实行法律援助“市域内一体化服务、五县(市)跨域通办”,组建全市共享的法律服务人才库,打破法律援助案件申请、指派属地限制,群众可以在任何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办结相关手续,实现无差别、一站式服务。实施远程法律服务乡乡通工程,实现全市法律服务资源共享、即联即通,打造便民服务大格局。

  (二)打造更加完善、多元、优质、高效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探索建立智能化、网络化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更好地满足乡村人民群众多层次、多类型法律服务需求。强化实体平台,提升效能,普及网络平台,便捷实用,延伸远程服务,人人可用,让公共法律服务在群众当中真正实现“抬头可见、触手可及、徒步可达”。

  (三)强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多元化选拔机制,组建高素质普法讲师团,精选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律师库,组建涵盖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优质资源进入司法鉴定行业,鼓励专职律师、仲裁员等专业人才加入调解员行列,拓宽仲裁员选聘报名范围,吸引高素质专业人才进入仲裁队伍,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素质。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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