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43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8

尊敬的袁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着力践行能动司法,构建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调解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努力推动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注重把握规律,强化分类指导。始终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加强指导力量配备,充分利用招聘事业人员、机关下沉等方式为司法所补充工作人员,今年计划在市县两级探索实施司法协理员制度,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指导能力。严格按照《安阳市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由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依法依规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为提高行政调解工作效能,2023年10月印发了《安阳市行政调解“三个融入”工作实施方案》,将行政调解融入重大执法决定、融入日常监管和执法过程、融入受理举报投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4月印发了《关于在知识产权领域推行行政调解告知引导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化解争议纠纷中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律师参与调解工作,2023年10月出台了《律师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健全了律师参与调解工作规范,有效扩大了律师调解领域,充实了调解队伍力量。有序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在不断规范妇联、信访等主管部门成立的婚姻家庭纠纷、信访事项等行专类调解组织,提升调解能力的同时,立足我市实际,联合市工商联在2023年推动在房地产产业商会、副食品供应商商会等6家商会设立了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涉商会会员民商事矛盾纠纷。

  二是加强资源统筹,凝聚工作合力。市、县两级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整合司法行政各类服务资源,依法专业、便捷高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充分调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和仲裁员等力量,发挥专业优势,广泛参与调解。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大力培育村居“法律明白人”,将调解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引导群众更多支持参与调解工作

  三是完善衔接机制,提高工作质效。健全“1+3+N”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联合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完善诉调、警调、律调衔接联动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法庭、派出所的“刚性”权威优势和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的“柔性”宣教优势。认真落实省高院、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进诉源治理的意见》,加强诉调对接,主动通报情况、沟通信息,通过邀请法官为调解员授课,组织调解员旁听法庭审理,推荐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等方式和途径,加强与法院的沟通协调配合。完善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推进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增强调解工作的公信力。推进访调对接,通过成立信访事项调委会或向信访大厅派驻调解员等方式,加强工作衔接联动,对于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坚持调解优先,将调解贯穿依法办理全过程。深化警调对接,坚持推动调解组织在公安机关设立派驻调解工作室,健全完善对接程序,对适合调解的一般民间纠纷、轻微治安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引导当事人先行调解。

  四是积极争取支持,加大保障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在将调解工作融入平安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的同时,2024年将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内容纳入到全市“十大战略”、“十大体系”中。贯彻落实《河南省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条例》等政策文件精神,推广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协会登记提供注册资金、办公用房的模式,推动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员)协会建设,发挥好协会在行业管理、服务会员等方面的职能作用。目前,全市已成立8家(人民)调解(员)协会(2024年成立6家)。经常性调查统计人民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发放情况,督促县区落实《关于加强安阳市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要求,保障人民调解员案件补贴按标准发放,调动基层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对于商事调解的概念,目前国内没有统一的定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国际社会一般从狭义上理解商事调解,是指在独立的第三方商事调解机构或专业的商事调解员的主持下,运用商事调解规则、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商事纠纷的活动。开展商事调解的机构是专门的商事调解机构,而不是人民调解组织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且这一商事调解机构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不隶属于任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仲裁委员会等。主持调解的人员是经过专业商事调解培训且经权威机构资质认证的商事调解员,不是家事调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也不是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等。目前,全国范围内具有独立性,在民政部门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仅100余家,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地区,且这些商事调解组织真正意义上的商事调解活动也不多。顶层设计缺失、准入门槛缺失、行业监管缺失,影响商事调解健康有序发展,鉴于此,我市目前没有建立商事调解组织,解决商事领域合同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除诉讼外,市仲裁委员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共受理仲裁案件800余起,涉及标的额数亿元。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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