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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 司法行政干警谈体会(十五)
信息来源:法治安阳 发布日期:2024-10-17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辟中国式现代化广阔前景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正在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热潮,《法治安阳》特开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大家谈专栏,刊发我市司法行政干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深刻感悟和思路举措,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深刻领悟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更好地为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改革创新精神

  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

  安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袁琳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重要节点,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开展风险矛盾纠纷防范化解,牢牢守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底线红线。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将以此《决定》为基本遵循,着眼人民立场、着手创新探索、着力统筹协调,全面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探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新模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为“中国之治”贡献安阳智慧。

  做深思想发动,不断压实工作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精神,深刻把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统筹整合资源、强化工作保障,构建分工明确、权责清晰、协调联动的大调解体系,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安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做实源头治理,持续完善多元调处。健全“1+3+N”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依托基层司法所,联合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完善诉调、警调、律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对存在调解可能的接访、接警、接案事件进行分流调处。完善“码上调”线上调解程序。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援助等资源,根据调解需要及时给出专业法律意见,确保纠纷妥善化解。加强“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依托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统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联动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纠纷化解方式,让群众“只进一扇门、快速解纷争”。

  做优法治宣传,努力强化源头预防。结合“八五”普法,不断创新载体、搭建平台。组织开展“普法赶大集”、法治“夜市”“百姓说事点”等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群众法治意识,努力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抖音普法”,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进一步增强法治教育的直观性、实效性。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优势,开展“走街串卷”普法宣传,积极引导群众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做强队伍建设,全力夯实服务根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市社区建设,调整和充实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充实人民调解力量。广泛吸纳退休法官、检察官、纪检干部、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着力推进调解队伍专业化。主动适应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在全市组建人民调解“百名”专家库,为全市重点工程、重点领域提供专业调解服务。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通过举办乡村“法治大讲堂”“法治夜校”,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法治人才保障。打造人民调解品牌。打造亮点品牌,努力培育挖掘更多富有安阳特色的典型经验。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有事好商量、有事先商量、有事要商量”成为社会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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