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24

  安阳仲裁委员会下设安阳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为办事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仲裁法的宣传和普及工作。

  (二)具体办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书送达、开庭记录、档案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三)确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四)仲裁案件证据、财产保全工作;

  (五)负责协助法院做好仲裁案件的执行工作;

  (六)联络和协助仲裁员工作;

  (七)仲裁委员会的物资、设备管理及图书、案卷、录音、录像等资料的管理;

  (八)接待当事人来访和投诉;承担仲裁案件的咨询事宜;

  (九)承办仲裁员经验交流和培训;

  (十)负责对单位仲裁分支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一)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0372-5938110)。

  (二)案件咨询受理科( 0372-2963110 )。

  (三)仲裁事务联络科( 0372-5938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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