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市检察院各相关业务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增强监督质效,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优秀监督案例和“十佳”人民监督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优秀监督案例,2020年以来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人民检察院已办理结案的、具有影响力的典型监督案例。
(二)“十佳”人民监督员,履职中成绩突出、任现职的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评选标准
(一)优秀监督案例
1、定性准确。对案件的定性、法律条文的性质或者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案件,提出定性准确、适用法律准确的监督意见被检察机关采纳。
2、影响较大。社会广泛关注、影响较大或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对社会行为和公共秩序具有规范和导向作用。
3、效果明显。对疑难复杂的民生案件,注重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充分体现法、理、情相结合,引领公平正义的价值导向。
4、指导性强。案例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对监督同类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二)“十佳”人民监督员
1、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2、监督效果好。参与检察机关听证会两次以上,或参与一次在本地区有较大影响的案件,监督意见质量高,被检察机关采纳,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3、业务素质好。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是本系统、本行业的专家骨干,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突出。
4、平时表现好。对司法行政机关安排的工作、组织的学习培训交流,主动参与支持。积极参加检察机关组织的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巡回检察等活动。积极为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建言献策。
5、自身形象好。热爱本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规定,恪守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和被群众举报投诉问题。
三、评选程序
(一)组织推荐。每个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各相关业务部门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综合推荐1至2例优秀监督案例,不超过3名“十佳”人民监督员,并附简要推荐理由。
(二)个人申报。优秀监督案件申报由担任法律工作者职务的人民监督员,会同其他共同参与监督任务的人民监督员择优联合上报优秀监督案例。“十佳”人民监督员按照评选条件进行自评,并撰写好个人事迹材料,填写安阳市优秀人民监督员审批表。
(三)联合审核。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对上报的优秀监督案例、优秀人民监督员进行联合审核,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优秀监督案例、“十佳”人民监督员。
(四)组织公示。对联合审核确定的优秀监督案例和“十佳”人民监督员,在安阳市司法局、安阳市人民政府法制网和全国人民监督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通报表彰。对评选的优秀监督案例和“十佳”人民监督员,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进行表彰通报,组织颁发荣誉证书,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评选活动是我市人民监督员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将为总结推广优秀监督案例、宣传扩大人民监督员社会影响力起到重要作用,各基层院、各人民监督员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充分准备,认真组织落实。
二要客观公正,确保质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层层推荐选拔,广泛征求意见,切实把工作成绩突出、社会评价好的人民监督员推荐上来,使典型真正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三要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载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张旗鼓地宣传“十佳”人民监督员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其激励、导向和示范作用,努力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人民监督员工作,更加关心和爱护人民监督员队伍,树立人民监督员的良好形象。
基层院推荐的优秀监督案例、“十佳”人民监督员有关材料报市检察院办公室内网邮箱bangongshi@ay.ha.pro。个人申报的优秀监督案例、“十佳”人民监督员自评材料和个人事迹材料,报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邮箱aysrmjdy@163.com。以上材料请务于2022年12月20日前上报。
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侯晓芳
联系电话:0372--2261087 19603725021
市司法局联系人:陈永超
联系电话:0372-5105365 18537203276
安阳市人民检察院 安阳市司法局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