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540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7-18

尊敬的王自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基层治理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基层法治建设的关心和关注。您在提案中阐述了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比如,权责不清而不作为,因超越职权而乱作为,不按法定权限和作为;决策程序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对称;行政执法监督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引导不到位,普法工作重形式轻效果等,并提出了一些建议,富有建设性和针对性,对我们进一步做好基层法治建设很有启发和帮助。我们一直在认真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主动作为,积极改进。

  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为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深化法治安阳建设,根据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23年9月4日,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依法行政工作、依法治理工作、法治监督工作、法治建设保障工作等五类19项具体基层法治工作任务,以加强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为根本,以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法治领域改革为抓手,以全面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为导向,以破除制约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扎实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安阳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出台《安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加强法治安阳建设,推动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具体化、制度化,根据《河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法治安阳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立足实际,2023年10月25日,出台了《安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职责细化为6个方面27项,政府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职责细化为6个方面31项,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细分为9个方面43项,构建了权责明晰、上下联动、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制定《推进司法所履行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职能实施方案(试行)》。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中共河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24年4月15日,制定了《推进司法所履行乡镇(街道)法治综合机构职能实施方案(试行)》,方案提出了建立健全依托司法所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持续优化乡镇(街道)依法治理定期会商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乡镇(街道)法治监督协调机制等四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健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奋力打造“一高地一区三中心”夯实基层基础。

  二是全面加强基层法治队伍建设。纵深推进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人财物保障。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适时召开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市级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交流工作经验、推动问题解决,保障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实质落实到位。认真落实“一支队伍管执法”要求,全市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通过“减县补乡”、调剂等方式配备执法人员1439人。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轮训、新任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业务能力。2024年4月18日,制定《安阳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师带徒”业务帮带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师带徒”业务帮带工作部署会,引导市直各赋权单位加强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一对一”、“一对多”进行培训帮带,落实行政执法案件“首案指导”,制定执法案卷标准化样板。严格执法证件规范化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定岗定责到位。开展规范“法言法语”专项行动,制作“法言法语”规范化流程学习视频,实景化讲解执法要点,采取集中宣讲、实战考核等方式,持续推广普及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提升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将行政执法财务保障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因“工”制宜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备执法保障装备、取证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测量侦测装备、快检装备和其他装备数量1.3万余个。深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助力法治乡村建设。优化资源配置,坚持以基层法律需求侧牵引供给侧,制定全市统一的调配方案,采取定向支援的办法,合理分配调整律师资源,不断充实到基层,最大限度用好队伍、服务好群众。编印了《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引》,配套出台了《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安阳市司法局关于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安阳市村(居)法律顾问聘请合同书文书格式》等相关制度,形成了村(居)法律工作框架体系。立足安阳实际,细化服务措施,创新提出“三四五六”工作机制,要求村(居)法律顾问做到“三个清楚、四个挂钩、五个有、六公开”,让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有载体、有抓手、有目标,全面提升村(居)法律顾问质效。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队伍、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机制。实施“法律明白人”“巾帼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帮助每个乡村培育3至5名法律明白人。组织1315名执业律师和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3292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成立87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基本实现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专兼职调解员10264名。

  三是不断提升基层执法效能和基层治理法制化水平。强力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按照“先易后难、先少后多,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和“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将涉及城市管理、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文广体旅、消防救援6个领域72项行政处罚权赋予乡镇(街道)依法实施,有效解决基层“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市公告行政执法主体394家,健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公开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执法流程图,公布市级行政处罚事项3293项、行政强制事项146项。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执法文书,推行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开展规范化执法案例视频教学。推进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柔性执法”,全面推广“721”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模式(7分服务、2分管理、1分执法)。落实包容审慎精准执法,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定公布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919项,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41条。通过面对面指导、现场检查、案件评查、核查督办、执法指引、暗访约谈等方式,指导行政执法部门排查执法风险,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问题,以“个案监督”促“类案预防”。建立了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统一了执法流程、执法文书、执法标识,建立执法网格机制、所队联动机制,制定《安阳市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处罚权责清单》,厘清权责界限,基层依法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四是持续提升基层普法宣传质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在全民普法上想新招、亮实招、出硬招,推动全市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全面“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大普法格局,压实普法责任,集聚普法智慧和力量,实现普法资源、普法经验、普法创新共享,真正在形成普法工作合力快速奏效。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继续推动“四级同创 三级示范”民主法治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创成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25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423个,累计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2000余名。持续开展“送法进基层”活动,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志愿者、村(居)法律顾问利用春节、庙会、民法典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深入到农村、社区等开展以征地拆迁、禁赌禁毒、婚姻家庭、土地承包、邻里关系、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基层群众对相关法律的知晓率,强化基层学法用法工作,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积极运用新媒体开展普法,探索以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号、微博等各类外宣平台及微信工作群为矩阵末端的“2+N+X”普法宣传矩阵,被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内部刊载。率先在全省开通“安阳普法”官方抖音平台,组织全市优秀律师录制展播“名律师讲民法典”“学宪法讲宪法”等法治宣传视频220余期,浏览量超40万人次,2023年被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印发《安阳市“精准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通过“五凡五必”“七个精准”和“小单元作战”“精细化普法”“地毯式推进”等“靶向普法”等措施,引领全市普法方式由“大水漫灌”粗放式普法向“小水滴灌”精准型普法转变,打造精准普法新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以新时代基层法治建设工作面临的新问题为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以全面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为导向,以加强基层党的领导、权力运行、社会治理的法治化为重点,把基层法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总体布局,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有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心关注我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为我市奋力打造“一高地一区三中心”夯实基层基础积极建言献策!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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