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龙安区委召开第一百一十二次常务会议,听取全面加强龙安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区委书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主任李军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龙安区司法局负责同志并就目前龙安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工作措施进行了详细汇报。
会议指出,中央和省、市对基层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先后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均将市县(区)法治建设特别是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充分说明了基层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性。
会议强调,要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切实筑牢根基;乡(镇)街道党(工)委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将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社会治理总体格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要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建立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基层法治建设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等方法,努力形成分工负责、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不断凝聚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