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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08

  

安阳仲裁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鉴定机构的公告


  为保证仲裁案件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鉴定、评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安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本会现重新向社会公开遴选鉴定(评估)机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入册鉴定(评估)机构类别

  申请登记入册的鉴定机构专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建筑工程、价格鉴定、产品质量鉴定、计算机与电子数据、保险公估、知识产权、物证等类别。

  二、申请入册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本会的相关规定,依法高效办理鉴定事项,自觉接受本会的管理和监督,积极配合仲裁庭解决专业问题;

  (二)机构成立时间在五年以上且从业口碑良好;

  (三)至少有5名具有资质的从业人员;

  (四)已入围人民法院司法鉴定机构名册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围;

  (五)有过仲裁案件鉴定经验的可优先入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申请:

  (一)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资格的;

  (二)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出资人在执业经营中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相关部门调查的;

  (四)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从现有委托专业机构名册内除名,以及被除名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设立的机构,自除名之日起未满3年的;

  (五)其他不得申请报名的情形。

  三、申报时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一)《安阳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报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提交相应的文件);

  (四)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以及相关资质、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

  (五)机构营业场所证明(办公场所所用房屋的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合同等);

  (六)行业协会或主管机关出具的申报材料属实的证明;

  (七)已列入人民法院或其他仲裁机构鉴定机构名册的,可提交证明材料。在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仲裁机构完成的典型、重大案件鉴定,可提交证明材料;

  (八)机构收费标准;

  (九)能否在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下浮收费的《声明书》;

  (十)其他必要的文件、资料。

  分支机构申请的,应按行业主管要求提交登记备案证书。机构应具备的各类登记证书、执业人员资质证书如有到期正在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等情况,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申报资料请依照上述顺序进行编制装订成册(用A4纸装订成册编写页码、目录),各类证照均须加盖机构行政公章确认。机构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凡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入选资格。申请者可到安阳仲裁委员会网站(http://zc.sfj.anyang.gov.cn)或微信公众号下载申请表,书面资料于2023年8月31日前向本会当面递交或邮寄一套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将上述资料扫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发送至ayzcllk@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申报鉴定机构类型”);当面递交的请携带上述材料原件供核查,邮寄提交或者当面递交当天未携带原件的,最晚于材料复印件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交原件供核查;逾期不再受理(注:已在册鉴定机构申请继续入册的,亦应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当面递交或邮寄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市民之家安阳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联络科(市民之家A218室),邮编:455000,并注明“申报鉴定机构”字样。

  本会将对申报材料严格保密,原件核查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审查后不予退回。

  五、遴选流程

  (一)初审:在具备基本入册条件的申报机构中,通过书面审查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选定资信度高、经营规范、收费合理、服务优质的机构;

  (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有关异议进行审核,异议成立的,将所涉专业机构从初审名单中删除;

  (三)拟选定的鉴定机构,须参加本会组织的鉴定机构座谈会,会后本会将通知其签订鉴定协议书,未在通知期限内与本会签订鉴定协议书的,视为放弃入选资格;

  (四)入选公告,确定入选本会鉴定机构名册,在本会网站、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

  六、其他说明

  (一)本会原建立的鉴定机构名册在新的名册建立后自行失效;

  (二)本会现有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如申请的,亦应按本公告规定重新办理,否则本会不再选择入册。

  (三)凡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承担弄虚作假的法律后果。

  (四)未被选聘的鉴定机构所提交的材料恕不退还,但本会将对所有材料谨慎保密。

  七、联系方式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李娜 黄镇 

  联系电话:0372-5938698

  通信地址:安阳市文峰区市民之家安阳仲裁案件受理服务中心联络科(市民之家A218室),邮编:455000。

  2023年8月3日

  附件1:《安阳仲裁委员会鉴定机构申报表》.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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